欧洲特色小镇的发展与启示

来源:旅游学刊 时间:2018-12-13 作者:xujian

 

欧洲的特色小镇均依托于独具特色的产业基础,并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文化传统,突出地域特色,形成完善的产业链条和接待体系。欧洲特色小镇的发展对我国至少有三点启示。

 

一、欧洲城镇化特点。

 

欧洲是现代城镇化的发源地。伴随工业革命的发展,其城镇化率不断提升,至二战结束时已达51.3%。此后60 多年时间里,欧洲的城镇化率一直保持稳定增长,至2017 年达到74%,低于北美(81%)、拉美及加勒比海地区(80%),高于大洋洲(69%)、亚洲(49%)和非洲(41%),也高于全球平均值(54%)。据预测,2020 年欧洲的城镇化率将达到80%。

 

在其城镇化过程中,欧洲形成了大中小城市以及城-镇-乡均衡发展、分散分布的格局。根据欧洲村庄与小镇理事会(ECOVAST)的调查,在其所调查范围内,人口5万以下的镇共5790个。其中,人口在1万到3万之间的小镇4580个,占总数的64.2%,所居住人口占总人口的13.3%;人口在3 万到5 万之间的镇1210 个,所居住人口占总人口的7.7%;人口超过5 万的城镇1341 个,所居住人口占总人口的37.5%。总体而言,欧洲国家大城市相对较少,而小城镇高度发达。据统计,全球26 个人口超过1000万的大城市中,欧洲仅有伦敦和巴黎位列其中。

 

以德国为例,欧洲诸多国家的城镇化发展具有四个倾向:

 

一是力求平衡发展。

 

德国联邦宪法第106 条规定,要追求区域的平衡发展和共同富裕。因此,德国所制定的城乡建设和区域规划政策均致力于在全境内营造平等的、良好的生活环境,缩小或避免地区差异,同时追求可持续发展。因此,德国的农村、城镇和都市,基础设施和生活水平并无太大差别。

 

二是形成分散格局。

 

二战后至今,德国城镇化水平从69%提高到96%,其城镇化程度的提高是以中心城市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合理体系,形成若干功能互补的多极城市群,避免大城市的过度发展是其重要的努力方向。

 

三是遵循“小的即是美的”原则。

 

通过产业引导、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技术支持等方式鼓励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产业,同时注重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据统计,德国共有2065 座城市,其中,82 个10万人口以上的行政区内生活着2530 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30%,其余大部分人口分布在2000~10000人的小型城镇里。

 

四是特色产业镇。

 

德国形成了各种类型的特色产业镇,包括不少企业镇(companytowns),例如奥迪在英戈尔斯塔特镇,有员工4.3 万人,其税收占当地税收65%;大众在沃尔夫斯堡镇,有员工6 万人,其税收占当地税收59%;西门子在埃尔兰根镇,有员工2.5 万人,其税收占当地税收44%;等等。

 

 

二、欧洲特色小镇发展。

 

在城-镇-乡均衡发展的背景下,欧洲形成了数量众多而类型多样的特色小镇,且大多具有旅游功能。

 

从其产业基础来看,大致包括三种类型:

 

一是以制造业或农业为主,兼具旅游功能的小镇。

 

例如:奥迪全球总部和欧洲工厂所在地德国英戈尔斯塔特镇;全球体育用品产业小镇赫尔佐根赫若拉赫镇,阿迪达斯、彪马、舍弗勒等知名品牌聚集在此;法国雷恩镇为标致总部;瑞士沃韦为雀巢总部,朗根塔尔镇为纺织品产业小镇,全球知名的蓝拓和阿曼等公司成长于兹;法国格拉斯镇以香水产业闻名于世,普罗旺斯则盛产鲜花;德国梅尔兹堡的葡萄酒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施华洛世奇仿水晶产品生产中心坐落于奥地利因斯布鲁克近郊瓦腾斯镇,建有独具特色的水晶博物馆;德国弗莱堡的布谷鸟钟制造业久负盛名;等等。

 

二是以大学教育为主,兼具旅游功能的小镇。

 

例如英国的剑桥镇、德国海德堡市等等。

 

三是专门的文化旅游小镇。

 

此类包括:法国戛纳(电影);瑞士达沃斯(会议、温泉、疗养、度假、运动);法国依云(疗养);瑞典阿里尔德(艺术);苏格兰亚伯多尔(历史);意大利诺尔恰(美食);德国巴登巴登(温泉小镇)等等。

 

从区位特征来看,这些特色小镇又可分为城市依托型、网络节点型和孤点分布型。其中:城市依托型特色小镇,大多位于大城市1~2 小时交通圈内,主要承接大城市的人口和产业外溢,同时拥有适于产业、人才发展的良好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网络节点型特色小镇,大多位于交通发达的节点型城市,具备悠久的产业发展历史和良好的自然资源条件,形成专业化的产业集聚地;孤点分布型特色小镇,大多远离核心城市,或拥有良好的自然、产业、人文等条件,或依赖于较强的IP 运营能力,引入各类电影、漫画等文化要素得以发展。

 

总体来看,欧洲的特色小镇均依托于独具特色的产业基础,并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文化传统,突出地域特色,形成完善的产业链条和接待体系。

 

 

三、对中国发展特色小镇的启示。

 

我国原有的城镇化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城市大者恒大、小者减少而乡村凋敝的格局。据统计,我国200 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从1990 年的9 个增长到2012 年的26 个,100 万到200 万人口的城市从22 个增加到39 个,而20 万人口以下的城市从283 个减少到245 个。从人口分布来看,居住在20 万以下城市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从1990 年的21.3%减少到9.8%。特色小镇是介于城市与农村之间、兼具城乡特点的一种过渡性居民聚集地,具有上接城市下连农村、促进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功能,是改变城乡二元分割、构建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纽带。

 

特色小镇是一种产业与城镇有机结合的空间发展模式。欧洲特色小镇的发展对我国至少有如下三点启示:

 

其一,科学规划城镇体系。

 

特色小镇作为城镇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其发展离不开整体的城镇体系规划。二战后,英国政府借重建契机发起“新城运动”,以小城镇的开发建设疏解大城市,此项工作持续了将近40 年。同样,自20 世纪60 年代开始,德国政府加强了功能分区的整体规划,建设互补共生的城市群和城市圈,将特色小镇有机组合于其中,形成由11 个大都市圈构成的城乡统筹、分布合理、均衡发展的多中心格局。当前我国正在推进新型城镇化,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业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新型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对于特色小镇的设计、建设和运营,应始终以此为根本出发点。

 

其二,我国当前所推动的特色小镇建设与欧洲自然形成的特色小镇存在一定差异。

 

目前我国各种类型的特色小镇分别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林业局等多个部门命名,其标准差别较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系所推动的特色小镇包括建制镇和非建制镇,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两批403 个特色小镇名单全部是建制镇。不管是建制镇还是非建制镇,在特色小镇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都应遵循一些基本规律。例如:应具备较强的产业基础,围绕某个特色产业(包括旅游业)形成聚集,并不断延伸产业链;除产业功能外,特色小镇还同时具有社区功能、文化功能和旅游功能,既要有浓郁的地方文化特色,也需要独具特色的建设风貌、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要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完善城镇功能,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短板,避免形成“空镇”;要同时满足当地人的生活品质和外来游客的体验需求,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环境;等等。

 

其三,特色小镇建设应避免一哄而上和急于求成。

 

欧洲诸多特色小镇的形成与发展,大都经历了系统的科学规划和较长的历史积累。而我国自2016 年开始的特色小镇建设已经出现盲目跟风、遍地开花、大干快上、急于求成的迹象。一些地区将新规划的产业园区、农业项目、教育项目、工业项目、安置项目、生态保护项目甚至房地产项目冠以“特色小镇”的名义。这些所谓的“特色小镇”,或者只是简单的房地产化,缺乏坚实的产业基础和充足的人口支撑,从而有形无魂;或者缺乏长远的发展规划和持续的资金支持,从而难以为继。因此,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相应的分区、分类、分阶段建设标准和考核体系,对已公布的两批403 个全国特色小城镇、96 个全国运动休闲特色小镇以及大量正在建设中的特色小镇项目进行系统评估,对其产业内容、盈利模式和运营管理等进行综合分析,统一实行宽进严定、动态淘汰的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旅游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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