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区活动营销十六字方针
一个优秀的景区活动营销,必须具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攻之以心、诱之以利”十六字策划方针。
“晓之以情”就是在一个景区活动营销策划中,要充分吸引社会大众的注意和参与,就必须注入“情感”因素,以情动人,毕竟人都是情感性极高的高级动物。这就是为什么交广传媒旅游策划机构的“一块钱旅游事件”会在中国旅游营销界脍炙人口,并广受社会大众青睐,最主要的原因是交广机构在活动中注入了情感因素,倡导相应政府降低旅游门槛的号召。
“动之以理”就是告诉至少一个足以打动旅游者心动和参与的理由。为什么洛阳新安龙潭峡会在2006年红遍河南旺旺郑州?就是因为(全球品牌网)龙潭峡六个不解之谜一波一波的宣传攻势给了旅游者充分的消费理由。
俗话说,攻城为下,攻心为上。要让旅游者去你的景区消费,你就必须攻心。所以,“攻之以心”就像“谈恋爱”一样,让对方彻底失去心里防线,心甘情愿地接受,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针对不同产品或者品牌的目标受众对症下药,让他们彻底被征服。
就比如鸡冠洞景区在全国首次推出接吻大赛,直击青年男女目标市场,迎合了80后新一代消费群体敢秀、爱秀的特征,赢得了市场、赢得了爱。
“诱之以利”:没有利益驱使的景区活动是不完美的,尤其是对以促销为目的的景区活动,必须以足够的利益促使更多的人参与,但一定要做到适可而止,这是很难掌握的一个度。
笔者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在一家商业杂志上看到的案例,美国芝加哥一家旅馆明文公告:旅客的体重未超过一定重量者不收费,这家旅馆全是双人铺,接待对象大都为旅行或旅行度蜜月的夫妻。只要夫妇两人体重合起来不足两百磅就可以不付钱舒舒服服地住上一晚。实际上,能享受此优待的夫妻并不多,但由于有了这个告示,“免费旅馆”的名声大振,生意特别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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