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体制变革:水火不相容吗

来源: 时间:2008-04-30 作者:

  宏观政策最终影响到微观市场,这一道理并不复杂。本文分析一下将长期影响我国及上海住宅市场的两个因素,或者称为一对矛盾:住房保障化和住房市场化。

  先看两条消息。一条是上海近期公布了《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当年新开工住房面积约180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400万平方米,配套商品房400万平方米,新增廉租住房受益家庭2万户。不妨再比较一下早先制定的《2008年住房建设计划》:新开工住房面积约200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400万平方米。由此可见,2009年上海保障性住房建设将占到新开工住房面积的45%,明显高于2008年的20%。

  另一条消息是,日前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就当前住房市场化改革、房地产市场等问题,专访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姜伟新说: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坚持正确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政策体系;市场机制可以较好地适应不同家庭的多样化的住房需求,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方向。

  从宏观上考量,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之间如何协调,曾让国家决策层困惑很多年,从住宅产业的发展历程分析,同样曾经和正在面临这一难题。1998年之前,福化利化分房制度基本上是铁板一块,之后实行的货币化分房制度又演变成狂热地发展商品房,同时抛弃住房保障。从2006年开始,国家明显推进住房保障建设,尤其是2007年的“国24号文”,大大加强了对于城市低收入家庭居住的扶持力度。在这种政策导向突变的情况下,又要防政府过于追求住房保障的规模和力度,反过来伤害到住房市场化改革的主方向。

  中国的政治制度使很多地方官员好大喜功,以前为追求GDP政绩和城市面貌巨变,倾向于大力发展房地产,如今在着力推进住宅保障建设的背景下,部分地方政府极有可能盲目建设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从而损害市场机制,也容易造成低质量的住宅大量出现,远远达不到70年的建筑标准,届时又要推倒重来、进行旧区改造,从而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加强住房保障建设势在必行,主要是“补功课”。各地2008、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中已经显示保障性用房比重明显提高。就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两种产品而言,2008年所建面积占住宅开建总面积的比重,武汉高达近31%,北京约13%,深圳约19%,福州则低至4%,总体而言,平均在20%左右——上海正好处于均值位置。但各地情况有所区别,尤其是针对作为政策性用房的限价商品房的态度迥异,比如北京和福州的限价商品房比重分别为16%和21%,同时福州的经济适用房仅占3%;深圳经济适用房比重也仅有3%,但同时包括廉租房在内的公共租赁用房比重却高达16%。

  从中说明,虽然各地都一致认同并落实了中央加强住房保障的方针,但操作手法却有明显差异,在他们考虑的诸多因素中,如何平衡市场调节和行政干预是一个关键。比如,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相比较,前者行政干预程度大于后者,同时前者的政策优惠或财政补贴也比后者大。所以,福州、深圳等城市宁可少建经济适用房,多建限价商品房。

  与多数城市相比,上海2009年保障性用房45%的比重偏高,其中约一半是配套商品房,这一产品是上海住房供应体系中的一大特色,曾有力地促进了城市建设和旧区改造。从普通百姓的角度考虑,政府花银子大造低价房,当然是求之不得,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高房价下居住难的困局。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由于以前所建的大量配套商品房位置偏远,动拆户并不满意,导致空置率较高,房子增值空间也不大,不得已,甚至部分楼盘开始转为商品房销售。老百姓真正需要是生活配套完善、近市区的低价房,政府应充分考虑到供应规模与供应质量之间的均衡性。而普通百姓亦须明白,不令配套商品房是定向发售的,经济适用房也只针对低收入家庭,大部分人仍需去市场中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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